
第一步、到原发证学校的人事处提出书面申请,要注明原毕业学校、毕业时间、毕业证上的学籍号码。
第二步、原毕业学校核查盖章。申请被受理后,按照要求到指定的报纸上刊登毕业证遗失声明并保留刊登声明的报纸原件。
第三步、刊登遗失声明7天后,到当地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开具学历证明,1996年后毕业的普通高中学生,按此办法办理。1995年前毕业的学生,由于未实行学籍电脑化管理,因此由原学校开具学历证明。
补办毕业证所需材料:
1、二寸正面彩色照片两张;
2、学籍卡片复印件(由毕业学校审查并在学籍卡片复印件上加盖学校公章,并由经办人签名);
3、市教育局统一格式的《潍坊市普通高中学历证明》(见附件),正确填写后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一份由县市区教育局在学生本人照片右下角处加盖学籍管理公章后留市教育局存档,一份报市教育局审核盖章并在照片右下角盖钢印。
另外,到市教育局验印学历证明时还需提供的材料:学生本人身份证原件。